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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吊秤的指示装置
发布日期:2015-8-4 13:57:57    浏览次数:1582     作者:管理员

电子吊秤指示装置应能自行指示称量结果,称量结果应可靠、简明、清晰,有相应的质量单位符号或名称,所有指示装置必须具有相同分度值。同一称量结果,任何连个指示装置之间的示值不应有差异。启动打印操作后,打印的信息量至少是:轴载荷、运行速度、日期和时间。

指示装置包括显示装置(显示器)和打印装置。电子吊秤的直视装置应能够自行指示称量结果,结果应可靠、简单、清晰,有相应的质量单位、符号或名称。指示装置和打印装置的分度值应以1*10 ª、2*10 ª为形式表示,其中a为正、负整数或零。对于任何给定载荷,在任何一个称量范围之内,一台电子吊秤中的所有指示装置、打印装置或皮重称量装置,均应具有同样的分度值。称量结果应包括所有需要表达的质量单位的名称或符号,对于电子吊秤使用的计量单位是质量单位的千克(kg)或者吨(T)。对于任何一种重量示值,只可使用一种质量单位。